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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管理会计师(中级)专业能力认证项目2019年第一次考试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12-22

各授权机构、各位学员:

 

根据中国总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总协”)2019年工作安排,现将管理会计师(中级)专业能力认证项目2019年第一次考试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9年6月15日(周六)

 

二、报名工作

 

按照项目授权区域管理原则,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就近的项目授权机构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相关报名条件、报名方式、各授权机构名称、授权区域及联系方式见中总协官网(www.cacfo.com)。

 

三、考试注册

 

各授权机构将学员基本信息录入网络报名系统进行注册。

 

(一)注册时间

 

1、2019年4月1日—4月7日,设立考点的授权机构上报参加本次考试的学员信息,进行考试注册,逾期不再受理设立考点;

 

2、2019年4月8日—4月27日,各授权机构对此期间缴费报名的学员,在满足参加考试条件的前提下,补充注册。逾期不得进行注册,未注册人员不得参加考试报名。

 

(二)注册要求:各机构只能为已在2019年3月15日前取得项目整套教材(在考试前取得整套教材并学满3个月),并在考试前完成规定学时培训的学员进行注册。

 

(三)已取消授权机构的补考学员由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统一注册,并协助学员完成网络报名工作。

 

四、考试报名

 

各位学员登录中总协管理会计师专业能力考试报名网(www.cacfoma.com)进行考试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9年4月8日—4月28日;4月28日后不再接受新报名。

 

(二)报名要求

 

1、各申请设立考点的授权机构,要做好学员考试报名的组织工作,并派专人负责指导学员网络报名工作的相关事宜。应在组织面授课程时,统一对学员进行关于网络报名事项的培训,或在学员本人在场的情况下,由专人负责协助学员进行网络报名,以确保网络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2、学员须在2019年3月15日前取得项目整套教材(在考试前取得整套教材并学满3个月),并在考试前完成规定学时培训,方可进行考试报名;

 

3、学员须保证所填信息真实、有效,报名表内容不得空项,如无须填“无”;

 

4、学员须保证上传的照片材料(照片、身份证件扫描件、学历/学位证件扫描件、职业资格证明扫描件、工作证明扫描件等)内容清晰,文件不大于200KB。其中二寸照片尺寸为37.8mm×55mm;

 

5、学员在登录报名系统后,阅知“关于管理会计师(中级)专业能力认证项目2019年第一次考试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及“参加2019年6月15日管理会计师(中级)专业能力考试确认书”内容,点击“我已确认”按钮方可继续进行报名,此环节操作,视同于本人认可签字。

 

五、资料审核

 

(一)审核时间:2019年4月8日—5月3日。

 

(二)审核结果反馈:各授权机构应实时关注各自所注册学员审核状态,实时通知学员审核结果;学员亦可随时上网关注审核结果。

 

(三)资料补充:如因报名信息错误、材料提交不齐、提交的照片材料内容不清晰等相关原因需要补充资料的,可在2019年5月2日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六、准考证打印

 

各授权机构通知并组织学员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网址:www.cacfo.com,打印时间:2019年6月8日08:30—6月14日24:00。

 

七、考场设置

 

考场由第三方考试服务机构提供,学员根据准考证上的考场地址前往考场。

 

八、入场要求

 

应考人员在开考前30—45分钟凭身份证、准考证入场(同时具备身份证、准考证方可入场),并将双证放至考桌左上角备查,不得携带双证之外的任何物品到座位。

 

九、监考要求

 

各考场由中总协委派主考人员,由第三方考试服务机构委派督考人员、监考人员。监考人员负责考场内监考工作,督考人员配合主考人员管理和协调考务工作。

 

十、考试科目及形式

 

管理会计师(中级)专业能力认证项目2019年第一次考试

 

管理会计师(中级)专业能力认证项目2019年第一次考试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考试形式

2019年6月15日

08:30—11:30

专业知识

闭卷机考

13:30—16:30

能力水平

视频机考

2019年7月1日之前

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

撰写并提交案例

 

 

十一、考务咨询

 

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综合项目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88191821/47/48/67

 

 

 

 

 

 

 

 

                                                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秘书处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