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园地
来源:财务经理学院 作者:ecfo
提问:武老师好,我在实际工作中遇到了一个问题,作为企业的财务负责人,年底结账的时候发现有一个同事还挂有借款,但是没有拿发票回来报销。于是我们负责报销的会计找到这个同事,要求他及时提供发票报销平账。但是此人一口咬定已经给了财务部,是财务部弄丢了。会计同事说这种事情不可能出现,是借款的同事根本没有将发票交到财务部。目前会计同事和借款同事各执一词,都说自己没有责任。对于这样的问题该如何更好的解决?
目前我想到的办法就是在财务部设置一个记录本和一个收取资料的篮子,每个人交来财务部的单据都在记录本上记录好日期、所交单据名称及号码、金额并签好自己的名字。财务部负责当日检查记录单并核对所交的资料是否和记录单一致,如果不一致当天就要找来当事人当天确认,当天不确认的由财务部负责。当天确认确实没有的由所交资料人负责,并在资料交接区有监控摄像头进行辅助确认。不知道这样做行不行,请问老师更简便的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吗?谢谢。
回答:原则上,不需要这样复杂的责任界定措施,你只要借款的时候走借款流程,报销的时候走报销流程,一借一销,证据对应,手续齐全,哪儿还有归还发票的流程呢?
问题中提到的解决方案无形中增加了财务的工作量、员工的工作量,公司的成本,而最终也不一定解决这类扯皮的事儿。
类似的这种事儿都是偶尔发生,杜绝不了,产生的损失不大;主要是责任问题,一般不必兴师动众地为界定责任而将办事流程复杂化,还是要顾及成本效益原则,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办法倒是可取的。不必为制止个别人可能发生的不良行为让整个公司付出代价,那是会计思维,不符合财务理念。